一、实施背景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2012年“为市民办16件实事”项目之一,为全市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解决部分贫困残疾人入厕难、洗澡难、入厨难、护理难等系列问题,在总结2010年已实施3000户无障碍进家庭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全市有需求的视力、听力和肢体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长效机制,以解决不断增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无障碍建设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大政发[2011]70号)和中国残联、住建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市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3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为肢体残疾人家庭改造入户坡道、卫生间、厨房、扶手等;为视力残疾人家庭安装门铃;为听力残疾人家庭安装闪烁灯;逐步形成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长效机制。
三、任务分配
详见附件1:2012年大连市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工作任务分配表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项目落实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扬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杨金旭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维权处,负责督促落实日常具体工作。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残联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定期上报给维权处。
联系电话:83797602
邮 箱:scl101@163.com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对象
本市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生活困难,对无障碍设施有需求的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
2、工作流程
申报(个人或家庭)→登记(社区专职员协助填写《大连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登记表》详见附件2)→审核(街道乡镇残联同意→区市县残联审核同意,确定改造项目)→审批(市残联)→实施(区市县协同施工队进行无障碍改造)→验收(市残联、市财政等部门组建专门检查验收组) →决算(市残联)
3、集中采购
对工程中所需要的无障碍产品,盲人门铃、聋人闪烁灯、扶手等,由市财政和市残联联合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统一品牌,降低成本。其他产品,由各区市县残联自行采购,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要注意控制成本。
4、公开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各区市县残联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优质低价信誉好的公司参与工程改造。否则不予验收,拨款。
5、改造项目
改造家庭要根据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施工改造项目,以适用、安全为标准,不搞重复浪费改造建设,不搞形象工程。
6、档案管理
改造前设施要登记并拍摄全景照片,并逐户登记填表征求意见,残疾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施工,同时对改造施工项目进行逐项登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整理排序:①登记表②改造前照片和改造后照片对照③施工项目清单及造价④验收结果及审计)。
7、执行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执行(详见该书第七章第八节,第41至45页)。
8、资金管理
无障碍进家庭项目资金,市残联将根据工程改造决算,按照1:1比例匹配资金,盲人门铃和聋人闪烁灯按照集中采购标准计算,肢体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根据改造工程决算累计计算。
(三)检查验收
1、完成时间
各单位必须在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改造施工工作。
2、工作检查
市项目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项目检查。各区市县残联要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每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由市残联统计后向市政府督查室汇报。同时主动接受市政府督查组的检查,接受市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
2、验收审计
无障碍进家庭改造工作完成后,由市残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区市县入户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并委托有关机构,采用档案审核和入户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相关的审核和决算审计工作;各区市县不用再自行审计。要做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回访工作,认真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