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
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
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煤炭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安全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2、为民服务主要事项
对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品牌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对全区工业暨民营企业在岗职工进行技能培训;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全区工业企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为全区煤炭企业资格证年审提供便捷服务;
指导全区无线电注册用户安全防范。
3、负责落实的主要惠民政策
(一) 惠民政策:对当年新建生产用厂房、购置土地及先进设备等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项目综合评审结果,按照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2-5%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旅顺口区关于加快绿色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政发【2011】70号)
咨询电话:86395277
(二) 惠民政策:对当年新增贷款5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企业,以银行贷款合同、资金到位证明、银行利息支付证明等为依据,按照贷款总额不超过6%的标准给予贴息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且与技术改造资金不兼得)。
政策依据:《旅顺口区关于加快绿色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政发[2011]70号)
咨询电话:86395277
(三) 惠民政策:对当年新获得的(不含复评)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按照国家、省、市级别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
政策依据:《旅顺口区关于加快绿色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政发【2011】70号)
咨询电话:86395277
(四) 惠民政策: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依托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创新载体,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快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政策依据:《旅顺口区关于加快绿色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政发[2011]70号)
咨询电话:86395277
(五)惠民政策:设立小微型工业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包括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申请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企业,当年固定资产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且实际使用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工业企业,按照贷款总额不超过3%的标准给予贴息扶持,贴息期限为一年。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的企业,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以上两条单项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不重复扶持。
政策依据:《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型工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政发[20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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