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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政策

      2019-03-04 10:23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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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钟媛)3月2日,市人社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失业保险办理、怎样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政策问题,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现场给出了详细的答复。


      一、失业人员怎样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自职工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自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档案审核和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职工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含60日)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待遇申领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申领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二、怎样计算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6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不足7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8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5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不足9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不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的,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1109.6元,其它区市县每人每月1182.6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1261.6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1344.6元。

       

      四、失业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补助金等。

       

      五、生育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医疗补助金。

         

      六、失业人员怎样办理生育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或家属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及复印件、《初育登记单》或《再生育登记单》及复印件、《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生育医疗补助金申请。

       

      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在什么情况下停发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号码: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84369066;中山区:82745210; 西岗区:39661803;沙河口区:84548060;甘井子区:86589480;旅顺口区:62682207;金普新区:65891585;普兰店区(普湾新区):83128680;瓦房店市:85613658;庄河市:89725663;长海县:89882496;高新园区:84755037;长兴岛:85098807;花园口:39183580;保税区:87180631。

       

      十、关于失业保险返还的相关情况

      (一)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人社部门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即失业保险返还工作。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7〕163号)、《转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216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要求,我市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一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2018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为3%,企业裁员率不超过3%就符合这一条的要求;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二)我市失业保险返还工作如何进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l12333.gov.cn)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注册地或经营地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的企业,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拨付资金。返还的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此项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三)我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成果如何?

      我市自2016年开始此项工作,2016年全市共有6357户企业申请,返还2014、2015年度失业保险费6.46亿元,涉及企业职工65.6万人。2017年为8804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74亿元,涉及企业职工73.3万人。2018年为8824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4亿元,涉及职工近75万人。三年来,我市失业保险基金为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共计返还失业保险费11.6亿元。


      [ 责任编辑: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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