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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有什么待遇

      2019-03-04 15:09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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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钟媛)3月2日,市人社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有什么待遇问题,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现场给出了详细的答复。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由政府组织离校未就业人员到政府认定的见习单位中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目的是促进失业青年及早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有什么待遇?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申请参加见习,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

      (三)见习单位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给予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和指导管理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 责任编辑: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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