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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路街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进行时】交警工商联合整治曝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018-12-17 09:56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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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冉嬛)全市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综合运用质监、工商、消防和房屋租赁等行政管理手段,针对电动自行车(含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抢行和违法载人等骑行乱象,采取联合行动进行着力整治。截至12月16日,共查处电动车(含摩托车)违法17751件,行政拘留320人,曝光不合格标称商标和规格型号电动车23类。

      警方清查的不合格电动车

      记者从“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市工商局近日对我市部分经销单位销售的26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集中抽检。从检验结果看,在抽检的51批次商品中,不合格达到22批次占43%,涉及赛鸽、喜德盛、雅迪、澳柯玛等14个品牌。从检出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最高时速、干态制动距离、轮胎宽度、整车重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其中,最高时速和干态制动距离普遍超标,轮胎宽度超标的占45%,整车重量超标的占36%,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达标的占27%,均属于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据了解,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已启动办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交警部门表示,骑行乱象是“七大交通乱象”之一,仅百日行动以来,因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就达20余起,这些血的教训都应引起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注意。治理打击骑行乱象,将一刻也不会松缓。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联合质监督、工商等部门,对经销电动车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同时,组织警力在路面全面开展治理打击行动,对发现驾驶超标电动车、不合格电动车(含摩托车违法)的,一律按上限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希望有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市民群众,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要主动遵守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文明安全的骑行乱象,共同维护和构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树立大连文明城市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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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大连市工商局2018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公示 .xlsx


      [ 责任编辑:王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