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您好!大连民意网欢迎您的光临!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当前位置:大连民意网 - 大连民意网 > 

      【城市路街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进行时】今起市内10条路上违停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2018-11-02 16:28 来源:大连天健网
      选择字号: T | T

      天健网消息(记者 冉嬛)为切实净化非法占道停车,做到还路于民。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利用一周时间,针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10条违法停车高发路段,实行挂牌督办清理,随后向30条市级示范路街和区市县确定的2条主干道路延伸。

       

      记者了解到,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对清理违法占道停车,引起了很多群众的赞成热议,有网民说:“全市开展交通乱象治理百日行动,这是一件利民惠民、加强文明交通建设和树立大连文明城市形象的好事,我们应该大力支持。”

      据交警部门介绍,清理违法停车的标准是全天机动车“按位停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每公里违法停车少于3台。清理中,交警部门将参照前期“两站一场”(大连机场、大连站和大连北站)停车秩序管理模式,建立24小时无缝隙巡逻管控机制,通过定人、定段、定时间,加大对10条路街和各商圈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的管控力度。利用各类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安排专人每天对10条路街开展高频次视频巡查,对违法停车进行轮动抓拍取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大队组织路街沿途商家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配合交警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等人员,协助交警开展文明停车劝导活动;联合属地街道城建、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违法停车综合治理活动,坚决杜绝门前存在私设停车器、私划停车泊位、违规摆放停车牌、路锥、不按位有序停放、占用盲道停放、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

      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九个一律”标准,对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违法临时停车的,除在乘降站、乘降区即时上下人外,执法民警现场发现后,应认定为“违反禁止标志指示”或者“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乱靠上下客,特别是在公交站点30米内停车的一律严格予以处罚,所有违法停放信息及相关证据资料在24小时内全部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同时,在每条路段安排设置拖车,对拒绝立即驶离或者走走停停、驶离后再次返回的、长期停放无人的违停车辆,除现场开据《违法停车告知单》和《提醒单》外,将依法采取拖移机动车并通知所有人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停车拖移至不影响交通和行人出行的安全区域。

      交警部门提示,全市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建设,正在逐步规范完善中,清退非法占用人行步道和乱停乱放的违法停车行为,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秩序,减少道路拥堵,确保通行顺畅和市民有路可走的有力举措,希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积极带头当好表率,所有交通参与人员给予理解和大力支持,按照规定要求,有序把车停放在固定停车场和相应的停车泊位,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好,真正让我市的道路亮化起来。

      ■10条挂牌督办路段:

      中山区:

      1、鲁迅路的中山广场至安乐街路段; 

      2、中南路路的迎宾路至解放路路段。

      西岗区:

      3、五四路的北京街至民运街路段;

      4、八一路的长春路至结合巷路段。

      沙河口区:

      5、西安路的五一路至长江路路段:

      6、五四路的东北路至联合路路段。

      甘井子区:

      7、华北路的后盐桥南至东联路匝道路段;

      8、中华路的华东路至山东路(含华南广场环岛)。

      高新园区:

      9、软件园路的数码路至五一路路段; 

      10、数码路的软件园路至东软学生公寓路段。

       

      [ 责任编辑:姜洁 ]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