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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正规 上这个平台一查就知道了

      2018-09-13 10:24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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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金东淑) 为有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发展,大连市教育局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在官方网站建立了“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平台”,以黑白名单的形式及时公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9月12日,大连市教育局公布,从3月份实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市排查了3923所校外培训机构,其中1391所上了白名单,上了黑名单的有2532所,其中1906所责令停止办学,到目前为止,指导229所培训机构办理了证照。

      据了解,该信息公示平台将合法合规办学的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公示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培训内容、上课时间、收费金额等有关信息,将治理行动中排查出的违规办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注明原因。  

      该信息公示平台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区市县负责本地区栏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根据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进展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信息公示平台还公示了各区市县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并设置了黑白名单下载功能,便于信息查询。

      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信息公示平台很好地发挥了公示监督作用,既对正规办学机构的予以认可和肯定,也对违法违规办学机构产生了警示作用,为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信息、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同时有利于发挥长效作用,促进大连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链接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

      治理重点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将作为重点治理对象。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

      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按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以及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教育、学历、学前、考试、助学、文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字样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应当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其中营利性的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非营利性的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登记后的培训机构要将办学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以及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注册化工工程师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相关规定明确的职业资格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应当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其中营利性的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非营利性的到民政部门办理,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 责任编辑:王琛 ]
      关键字: 培训机构,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