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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019年度慢病检诊工作启动

      2018-09-13 10:22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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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9月12日,记者自市医保中心获悉,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18年9月17日开始启动,检诊认定结果2019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据悉,基本医疗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的人员范围为: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补助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病、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肺心病等31个病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管理病种补助的人员范围为:参加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补助病种范围包括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高血压(Ш期合并症)、结核病等6个病种。

      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填写认定表,提供病历资料,严格按公布的所属街道检诊时间及指定医院参加检诊认定。检诊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办法。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月份可变更一次。选择和变更定点,直接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办理,由定点单位负责登记签字并上传信息。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针对特殊情况人员: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 责任编辑:王琛 ]
      关键字: 医疗,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