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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急诊住院就医办理手续看这里

      2018-09-05 11:01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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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9月1日,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处及卫计委新农合发展处相关工作人员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相关话题与市民进行交流。记者将异地急诊住院就医办理手续加以整理,供市民查阅。

      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处及卫计委新农合发展处相关工作人员做客《12345市民热线》

      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因探亲或出差等原因外出期间(大陆境内),在异地因急诊急救需住院治疗的,可以就近选择当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住院,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411-88857000-4-1号键进行申报(4转2-8键语音查询各项规定),或拨打114-异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或注册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个人门户主页-办事指南-异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备案登记。

      申报手续:拨打申报电话或网上申报登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医保编号)、住院号、医院名称、入院诊断、入院时间、异地事由及急诊急救的简要病情。2个工作日原途径查询申报结果。

      报销手续:出院后一年内须持急诊病志、住院病志、原始住院收据(未支付其它社会保险待遇)及明细、医疗保险卡或激活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未成年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和代办人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报销(每个月1-20号工作日办理)。

      异地转诊就医联网住院结算如何办理?

      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异地(京、沈、沪为主的副省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以上医保定点)联网医院诊治的,须由具有大连市医疗保险转诊资质的医师开具转诊单,经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登记备案,可选定就医地10所三级联网医院,无须审批即时开通一年有效,登记后领取《辽宁省大连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异地转诊治疗(联网结算)告知书》,在选定的就医地联网医院,按实名制等有关规定,持本人激活的社会保障卡住院并直接结算。

      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共二十六所,包括十一所市内三级医院、八所专科医院和七所县市区中心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零医院、大连市中医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大连市妇产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附属大连医院(原开发区医院)、旅顺口区中心医院、瓦房店中心医院、普兰店中心医院、庄河市中心医院、长海县中心医院。

      转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就医地医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大连市医保政策。

      异地急诊和异地转诊的报销标准

      起付标准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除外乙类项目先行自付部分),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老年居民5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70%;退休职工85%。其中,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80%。

      [ 责任编辑:解飞 ]
      关键字: 医疗,保险,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