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金东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2015年9月,大连市被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二批试点城市。记者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三年大连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近期,市政府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公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2.67%,较创建初期提升32%;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达到75.98%,支持率达到94.30%。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2017版)中,我市食品安全满意度位列38个主要城市第五名。
食品安全监管
打造“1+2+N”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大连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市县两级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保障监管需求。116个监管所通过市级审核验收,基层执法装备基本配备齐全。创新在街道、乡镇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或食品安全专干。
打造了由市食品检验所、市农产品和水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区级区域性食品食品检测中心组成的“1+2+N”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食品安全保障
我市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
农业源头得到有效治理。突出农兽药残留治理,每年开展专项整治。发展海洋牧场51.3万亩,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5个、省级示范区10个,93家企业上线“同线同标同质”平台。2016、2017年农业部对我市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位居全国前列。瓦房店市顺利通过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庄河市获得“中国贝类产业之都”称号。
出台《大连市地产食品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大连市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方案》等,2015年-2017年,我市每年抽检监测食品由2.03万批次逐年增长到3.6万、4.18万批次,合格率由96%逐年增长到97.3%、98%,实现了抽检量、合格率连续3年双增长。3家超市通过“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省级验收,全部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00%实行明厨亮灶。露天烧烤、食品摊贩占道经营等现象在主城区基本杜绝,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食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余万户次,取缔“黑窝点”603个,公安部门破获案件380起。
组建由185名专家学者、100名食安小使者、1675名食安协管员、社区宣讲团及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五支队伍”,面向全社会多维度开展监督。开展3轮“十大不放心食品”征集抽检活动,累计征集信息13万条,抽检食品850批次,不合格仅9批次,合格率为98.94%。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自查自评
大连市得分率超过90%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辽宁省评价细则》,我市经过明察暗访,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大连市得分率超过90%,未触发否决项,关键项单项得分均高于60%,达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市民监督,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现对我市创建工作自查自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大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接受对我市创建工作评议的来信、来电。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方案和报告详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dlfda.dl.gov.cn/index.shtml)。
省监督电话:024-31607040
市咨询反馈电话:0411-83894124
电子邮箱:yjj_c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