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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无人管理住宅如何管理

      2018-07-31 11:34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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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钟媛)7月28日,市城建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小区存在无人管理状态,居民遇到环境卫生、房屋维修等问题无法解决等相关话题和市民进行交流。市城建局的工作人员现场给出了详细的答复。 

      经排查,市内五区无人管理项目共489个,1795栋,5.4万户,总面积约为436万平方米。从社区和业主反映情况来看,无人管理项目大多为零散楼院,目前已经全部由市环卫部门安排人员扫保到楼根,因此这些房屋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房屋公共部位无人维修和设施设备老化。一部分90年代后建成的房屋有维修资金,但是没人组织提取维修资金并维修;一部分房屋没有维修资金,更是难以解决维修问题。

         为了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住质量,解决无人管理老旧小区维修问题多、环境卫生差等物业管理“办事难”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上半年我局出台了《大连市无人管理项目接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山区、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园区根据2017年物业管理网格化排查的结果,组织对无人管理项目进行细致核查,每区选取2-5个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作为试点项目。优先选择近年曾参加“暖房子工程”、“一二三维修工程”等维修改造且交纳维修资金的项目作为试点,在保证试点接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确保维修改造的结果得到有效维护。

      各辖区政府应引导、推荐国有物业或有信誉、有能力的公益性企业接管无人管理项目,承担社会责任,保本微利,解决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和管理难题。对有维修资金的住宅项目接管,根据《大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24号)规定,对属于应急维修范围的维修问题,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直接委托国有物业或公益性企业,按照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尽快提取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对不属于应急维修范围的维修问题,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引导、推荐国有物业或公益性企业作为维修单位,在征得专用部分户数和建筑面积均超过二分之一同意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与企业签订维修委托书,按照维修资金相关程序提取维修资金开展维修工作。

      对未交纳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不足的住宅项目接管。对属于应急维修范围的维修问题,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申请市、区财力资金、专项资金或组织业主筹集资金等多种方式,解决维修费用,委托国有物业或公益性企业尽快维修。对不属于应急维修范围、设施设备不全或老化等问题,区政府应按照轻重缓急,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逐步维修改造。

      同时,根据业主意愿接管物业服务工作。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物业服务需求,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在征得专用部分户数和建筑面积双过半同意的基础上,确定服务模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与接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包括维修服务)。

      物业服务模式有两种:一是基础物业服务模式。对建设年代较早、难以划定物业管理区域、设施设备不全的无人管理老旧小区,参照老旧小区基础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开展楼道内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小修小补、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基础服务,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2元物业服务费。同时提供绿化、保安、电梯等其他服务内容的,可根据双方约定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具备公共部位经营条件的小区,经征求业主意见,公共部位可委托国有物业或公益性企业经营管理,同时提供基础物业服务,不收取物业费,用公共收益弥补物业费。小区公共收益应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

      二是综合物业服务模式。对物业管理区域明确、设施设备齐全、基本具备物业服务条件且业主物业服务需求比较明确的无人管理住宅小区,通过市场化运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双方议定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开展综合物业服务。

      同时对国有物业和公益性企业的接管方式也进行了明确。各区原建立应急维修队伍或有公益性企业接管项目成功经验的,可继续推进由原应急维修队伍和公益性企业接管项目工作。各区没有相应资源的,可以引导和推荐大连市建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试点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试点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结束,根据试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大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广,努力形成示范效应。年底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后续工作落地见效。



      [ 责任编辑: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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