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秦红霞 记者 丁一) 记者从庄河市民政局获悉,自7月份起,庄河市再次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据了解,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规定,此次庄河市的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70元提高到了690元;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由原来的450元提高到470元。同时,庄河市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2.99%,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统一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38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90元,达到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救助供养标准提高34.78%,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据介绍,此次已是庄河市连续11年对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提高,受益人数20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