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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河市妇联发放大连市“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金

      2017-11-30 10:05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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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葛春家)记者今日自大连市妇联了解到,庄河市妇联于近日举行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和单亲贫困母亲项目救助金发放仪式,发放大连市“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项目救助金。

          今年,大连市政府首次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救助”列入2017年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在前期多次调研论证、沟通协调和两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连市妇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于7月28日联合下发了《大连市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实施办法》(大妇发〔2017〕35号),并随即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本次的救助对象及条件为“申报时具有大连市户籍,经过二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低保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

          经过9个涉农区市县的逐级申报、审核、公示确认程序和市妇联、民政局、卫计委的共同审核,共有458名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现各区市县正在开展救助金发放工作,11月末前将完成救助工作。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