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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85%

      2017-11-29 09:51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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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金东淑)11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大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28日,市教育局举行新闻通气会,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该《行动计划》。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建成覆盖广泛、公益普惠、保障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高于国家要求5个百分点。

        背景:

          我市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9%,社会普遍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但总体上看,我市仍然存在着城区公办资源短缺,学前教育保障和师资队伍发展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城乡间、幼儿园间教育质量不均衡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越发凸显。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中,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可以解决覆盖广泛、也就是让孩子有园可上的问题;85%的公益普惠目标,则要解决上得起的问题。

        上得起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发展目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5%,高于国家要求5个百分点。

          扩大普惠性资源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在城区,除鼓励各区市县新建、扩建和利用闲置资源改建等方式举办公办园外,主要是通过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意见,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及时回收并举办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至少新增公办幼儿园40所,增加公办学位8000个。另外,继续通过财政经费补贴方式,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等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在农村,支持有需求的地区建设第二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有针对性地解决个别乡镇中心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同时,努力改善村级幼儿园条件,优化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二是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时,积极采取综合奖补(如配发玩具、图书)、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免费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扩大普惠资源覆盖率。

        重点任务

          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破解入公办园难、入高端民办园贵的问题,通过采取两条腿走路方式,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转变城区公办资源短缺现状;另一方面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占比,保证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问题。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普惠性资源发展的投入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教师培训、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各类普惠性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2011年,我市便实施了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运行经费补贴政策,保障了公办幼儿园低收费标准下的基本运转,但随着人员支出等成本的增加,现有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城区最高收费580元,最低245元)难以满足幼儿园持续、优质发展需要,而且,现有的收费标准与同等级别民办园的收费水平差距较大,也变相导致了入公办园难问题。因此,三期行动计划明确,将根据幼儿园的运行成本,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负担能力等因素,适时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动态分担机制,确保公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将通过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都能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同时,完善民办园扶持机制,引导民办园降低收费标准、普惠发展。

        上得好

        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三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中提到,大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解决学前教育内涵发展问题。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和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方面的措施:

          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素质不高是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行动计划》要求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一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园运行经费补贴主要用于保障非在编教师基本工资待遇,并要通过新增财政经费投入、合理收费收入等,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工资水平。二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公办幼儿园在保证园长、骨干教师按事业编制配备的基础上,其他人员可通过“统一招考、县聘园用”等方式及时补充,解决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三是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市属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养规模,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整体提升幼儿教师素质。

        幼儿园质量监管方面的举措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各区市县(先导区)要落实对幼儿园的监管责任,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对幼儿园安全、卫生、师资配备和师德师风、收费行为、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加大违规办园处罚力度,规范办园行为。二是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构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保教质量。三是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实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保育教育一体化管理,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四是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促进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工作的措施

          另外,我市作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地区,重点将在三个方面提高早期教育指导水平。一是要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各区市县(先导区)以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为龙头,辐射带动设在辖区内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的早期教育指导站(点),面向辖区内0-3岁婴幼儿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二是提高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覆盖率,每年向0-3岁婴幼儿家长至少开展4次以上免费科学育儿指导服务,0-3岁婴幼儿家长接受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率达到80%以上。三是加强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课程建设和师资培训,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质量。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