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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领取《就业创业证》 就业创业有优惠

      2017-08-09 09:51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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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又是一年毕业季,8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申领《就业创业证》,可享受就业援助、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等就业扶持政策和个性化公共就业服务。符合相应条件,还可申请就业创业补贴。

          近年来,国家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对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流程进行了调整,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同时,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均可凭《就业创业证》均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其中,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凭《就业创业证》中“就业援助卡”标注的内容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就业创业证》(标注“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凭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标注“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等。

          新闻延伸:

          一、问:什么是《就业创业证》?

          答:《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是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记载劳动者自然信息及就业、失业等信息,反映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身份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

          二、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就业创业证》?

          答: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接受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的劳动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常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城镇常住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

          三、问:《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首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站填写申领表,其次到街道保障所办理申领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最后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由区市县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钢印确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为符合办理条件的残疾劳动者发放《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钢印,并为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

          四、问:《就业创业证》的服务内容是怎样的?

          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

          1.认定就业援助对象;

          2.办理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3.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4.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5.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用工手续和参保手续;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宜。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