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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燃放烟花有规定

      2017-01-23 09:43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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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雾霾造成的危害应该警钟常鸣,我建议限定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将燃放时间规定在年三十至初一。”市民本市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虽是我中华民族一大习俗,但过度燃放将会对空气质量造成极大破坏,他希望调烟花控燃放时间。

          记者从公安局获悉,大连市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实际,现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星海湾、高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时间为每年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在此期间,每日6时至23时(除夕至正月初三不限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上述限制燃放区域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

       
      [ 责任编辑:姜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