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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中毒因素都有啥?野生蘑菇和野菜不可摘!

      2016-12-26 16:42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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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王琛)12月24日,市食药监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食品安全等话题和市民交流。节目过程中,市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向市民介绍了我市常见的几种食物中毒因素,并在节目中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采摘野生蘑菇和野菜食用。

          据了解,一般来说,大部食物中毒是由动物来源的食品引起的,如海鲜、肉、禽、蛋、乳等。腐败变质或者受到致病菌污染,加热不彻底引起食物中毒;在大连地区,因食用不新鲜的海鲜导致食物中毒的情况更加常见;还有就是含有天然毒素,如野生河豚鱼等动物性食品。非动物来源食品如含有天然毒素的毒蘑菇、霉变甘蔗、未加热透的豆浆、菜豆和发芽的马铃薯等也是我国食物中毒常见的因素。

          “大连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很多地区的老百姓都有食用野生鲜蘑菇的传统,这是一个风险很大的习惯,每年都会发生数起因食用野生鲜蘑菇中毒事件。”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道。首先野生鲜蘑菇的品种有毒无毒很难辨别;第二野生蘑菇繁殖靠孢子传播,很容易变异,同一个品种,可能这个地区无毒,那个地区就会有毒,很容易误食;再者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中毒后,对脏器的损害非常大,伤残率和死亡率都非常高。当误食野生鲜蘑菇,出现上吐下泻中毒症状时,需注意毒蘑菇中毒的“假愈期”。急性肝损害型毒蘑菇中毒病程中,患者常在早期胃肠道出现症状好转后,不再有任何中毒症状,或者自觉康复,此期一般持续1-2天,医学上称之为“假愈期”。“假愈期”常会让市民忽视病情的严重性,导致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市民误食野生蘑菇后不管自我感觉病情如何,都需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市食药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自采、不买卖、不食用野生鲜蘑菇。

          另外,大连地区市民有食用山野菜的习惯,如:婆婆丁(野生蒲公英)、荠菜、野蒜等,特别有些市民还经常自采食用。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虽然山野菜都有清热去火的特性,但不易每天食用,每次食用量也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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