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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对生活有何影响?

      2016-08-22 09:45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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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今年5月31日,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在新形态下如何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市民朋友比较关心的问题。8月20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与广大市民交流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

       
      市国土房屋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

          今年11月底前 我市要达到全市域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

          据大连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贾冰凌介绍,大连市不动产登记局作为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内设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具体承担市内四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及各先导区内土地、房屋(含农村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和发证工作。记者了解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给予五年过渡期。市内四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同时在旅顺区、普兰店区和各先导区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负责当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按照国土部和省政府的要求,今年11月底前,我市要达到全市域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目前我市的高新园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尚未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完成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窗口建设及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培训使用等工作,切实达到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机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簿册的四统一要求,在保证交易登记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大连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贾冰凌。

          不动产登记对生活有何影响?

          “手中原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是否继续有效?需要换发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权证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政晓文表示,按照国家“不变不动”的原则,即新发生的不动产登记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不动产权证,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如房屋权证、土地使用证和登记证明等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在进行不动产权变更或买卖时再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簿,最大程度地减轻权利人负担。这里特别提醒市民朋友,如果现在不办理房屋交易,就不需要特地更换不动产权证。

      [ 责任编辑:姜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