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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发现盗水行为可拨打水政监察举报电话

      2016-03-21 14:44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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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是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一大顽疾,什么样的行为为违法用水行为?若发现盗用城市供水如何举报?3月19日,大连市水政监察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市水务局、水政监察、自来水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接听网友热线电话

          公安局水务治安管理分局成立

          记者从节目中了解到,大连市水政监察支队为水务局所属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水务局委托,行使水资源、水域、水工程、城市供水用水、防汛抗旱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近年来大连市水政监察支队相继开展了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污染饮用水源地、河道违法采砂、私自开采地下水、破坏水工程等水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维护城市公共用水秩序、水域水工程安全、化解水事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大量成效工作。2015年12月18日市公安局水务治安管理分局正式成立,支队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依法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的联动工作格局。

          对下列违法用水行为说不

          那么哪些是违法用水行为?据悉,《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32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违法用水行为:在水表后(指水流方向)接管取水的;损坏、改装、倒装、私自拆装水表的;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的;对磁卡水表的磁卡非法充值的;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的;其他盗用公共供水的行为。

          存在以上情况便被视为盗水行为,根据罚则单位用户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居民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希望广大市民发现您身边有上述违法用水行为积极拨打水政监察举报电话,82441238、84618899。“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水、爱护水,珍惜水,举报涉水违法行为,共创美好家园。”大连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贺天雷。

      [ 责任编辑:姜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