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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葬费补助到底是几个月工资?抚恤金咋领?

      2015-05-08 17:07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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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见习记者 王琛)“请问丧葬费是按2014年市职工平均社平工资的3个月还是6个月给”、“父亲去世后,正在上大学的女儿能领取抚恤金吗”、“网上能否查到过世老人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明细”……每天,民意网都能收到来自市民的政策类咨询。最近,记者发现,有的市民搞不清楚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区别。市民李兵发帖咨询说:“我父亲1955年参加工作,1996年退休,2015年3月病故,请问丧葬费是给3个月的还是6个月的社平工资?不知还有其他补助吗?”市民王丽问:“我听说丧葬费补助有10个月和20个月几个标准,为啥我去社区只能领3个月的工资呢?”

          5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李兵留言的两个问题分别涉及到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据了解,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发给,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同时享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那么何为“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呢?据了解,根据大连市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职工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的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指小学、初中、高中、技校、职校、中专、大学在校学生,但不包括研究生、军事院校学员、各类补习生、进修生,下同)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扶养人符合前两项规定,并无经济收入,确属依靠职工供养的,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但其生身父母不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经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符合供养条件的其他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从事经商办企业、修理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个体经营、租赁等,以及在街办企业、乡镇企业工作的职工直系亲属,不论其收入是否稳定,均属有劳动收入的人员,不能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在网络上也能查到过世老人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明细,通过市人社局网站首页“社会保障综合查询”模块,查询“退休养老金”,可查询到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费和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合计(如有供养直系亲属合计数包含一次性抚恤金)。市民也可以查看手中的《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支付明细单》了解相关支付项目,或持有效证件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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