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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五的车票收七块?擅自提高票价最高罚10万

      2015-04-30 10:08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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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见习记者 王琛)“昨天蹲点,我们查处了一起擅自提高客运票价的违法行为。上车检查时,乘务人员说大连金州到毛营的票价是一块五,有位乘客听到后质问,一块五的车票你咋收俺们七块”。4月29日,随车检查客运市场违法行为时,市交通局客管处稽查大队三中队长吴豫晋向记者讲诉了这个真实案例。随后,执法人员将证据移交至市物价部门。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擅自提高客运票价的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10万元。

       
      执法人员随即询问乘客乘车票价是否过高、是否有票据。

          为规范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自4月23日以来,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合开展了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超员、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收款不给乘客车票等违法经营行为。截止今日,市客管处已检查营运车辆400余台,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票证、擅自提高票价等违规运营车辆35台。其中,收款后不给乘客票据的逃税行为所占比例最大。

          不按规定使用票证的违法行为将按上限处罚

          昨天下午,记者先是跟随执法人员到后盐陶瓷城的高速路口,蹲点检查行经的客运车辆,共检查了3辆车后,半个小时都没有客车经过此路口,吴豫晋告诉记者,这些检查完的车辆都会打电话告诉其他司机,哪哪路口有检查的,司机就会绕开这个路口,“我们每天检查都像是打游击战似得,这里蹲完了就得赶快去下一个点。”

          昨日14时,在沈大高速大连收费站,执法人员拦下了一辆牌号为辽BA8179的熊岳至大连线路客车。经查,该车辆载有20余名乘客,均未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乘客车票,涉嫌不按规定使用票证,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暂扣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将对经营者处以1000元—3000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查看驾驶人是否两证齐全。

          不按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3万元罚款

          昨日下午,仍是在沈大高速大连收费站,执法人员拦下了一辆牌号为辽BW9678的大连至普兰店的线路客车,经查,该车不按制定线路行驶,“这辆车的车牌我都认识了,以前查到过很多次,都是不按线路行驶,他本来应该走201或者202国道,可是他图快,就上了高速。”吴豫晋告诉记者。

          “我是经营瓦房店至长兴岛客运班线的经营者,现向部门举报,个别客运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营运问题”,类似情况民意网上也有市民举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客运车辆不按照兴路行驶的行为将对经营者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

          下一步,市交通局客管处将继续与交警、物价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打击客运市场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 责任编辑:王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