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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问题

      2014-09-15 14:32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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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关于老年人异地养老

      我父母大连户口,全部退休,现在在三亚生活,请问如何办理工资异地取现(免手续费那种),还有如果生病,医保如何异地使用。

      如果办理各种手续,应该去哪里办?

      麻烦详细点,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从2014年8月1日起,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如果您在市内办理了邮政银行异地领取养老金手续,可到当地邮政银行咨询相关事宜。退休后异地定居就医问题,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1]26号)第二十八条:“参保退休人员在统筹区域外(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按照就近就医原则,选择一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按年度返还。住院医疗费,属异地定居的,按大连市统筹区域内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审核报销。” 异地安置的办理:每年12月份由您所在街道持相关材料(您本人的异地居住证和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之后按照规定报销异地定点医院的住院费。

      回复部门:人社局

      原帖地址:http://minyi.runsky.com/?mid=181588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