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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记分的奖励措施

      2014-07-31 10:51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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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分数的建议

      领导好:驾驶证如果连续多少年没有扣分,或连续多少年扣分低于多少分的人员,是否可以搞个抽奖,或其的一些奖励措施。像地税发票一样,可以抽个奖,这样可以避免买分卖的情况。

      回复: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建议,目前在驾驶证记分上还是有相应奖励措施的,公安部123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回复部门:公安局

      原帖地址:http://minyi.runsky.com/?mid=171821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