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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胎】二胎产假以及生育津贴规定

      2014-07-10 09:49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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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胎产假问题单独二胎,有准生证,有如下3个问题:

      1、第一胎已经休150天的产假了(含独生子女多给的60天产假),第二胎是只有30天的产假,还是可以休90天的产假?

      2、单位如果只同意30天产假,是否合法?

      3、第二胎如果休90天,社保是不是只给报销30天的工资?

      回复:您好: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您生育一胎时享受了独生子女待遇,即60天的奖励;生育二胎时应休假98天,扣除独子奖励的天数60天,所以您只能领取38天的生育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回复部门:人社局

      原帖地址:http://minyi.runsky.com/?mid=167342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