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您好!大连民意网欢迎您的光临!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当前位置:大连民意网 - 大连民意网 > 热点关注 > 

      公租房租金补贴发放标准

      2014-04-18 10:24 来源:大连天健网
      选择字号: T | T

      问题:关于公租房住房补贴

      关于单身青年申请公租房住房补贴的申请,请问年龄卡到什么时候?我是84年8月出生的,是否可以申请14年的补贴?

      回复:

      孙丹您好!

      现将公租房租金补贴相关政策提供给您,希望您比照自身条件,在具备申请条件的情况下,适时地到街道或者社区报名。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一、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方式为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一)新就业职工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二)城市无房家庭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有稳定的收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市内四区退休的人员。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年满35周岁。

      (三)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的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5、申请家庭资产应符合下列标准:

      (1)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2)家庭人口为2人的,人均家庭资不高于22万元;

      (3)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除房屋外其它单项资产不得超过家庭总资产标准的80%。

      二、符合各条件的公租房申请要件明细

      (一)新就业职工申报要件明细

      1、公租房申请表;

      2、户口本、户籍证明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4、户籍地房证或住房证明;

      5、婚姻情况证明;

      6、毕业证书;

      7、劳动合同;

      8、社保缴费证明、公积金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等;

      9、其他

      (二)城市无房户申报要件明细

      1、公租房申请表;

      2、户口本、户籍证明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4、户籍地房证或住房证明;

      5、婚姻情况证明;

      6、社保缴费证明、公积金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退休证等;

      7、其他;

      (三)符合经适房条件家庭申报要件明细

      1、公租房申请表;

      2、户口本、户籍证明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4、户籍地房证或住房证明;

      5、婚姻情况证明;

      6、收入证明、家庭资产证明等;

      7、其他;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须知

      (一)、租金补贴的发放程序

      1、通过摇号确定入围家庭后,由住房保障中心打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发放给街道。

      2、街道组织入围家庭在《协议》上签字并发放。

      3、入围家庭在10日内在市内四区租赁房屋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上需注明所租房屋地址、房证编号、面积及房主姓名、身份证号、月租金和租赁期限等内容,租赁期限必须涵盖保障期限。

      4、租赁双方持《合同》、房证、房主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登记窗口时行登记后,一并上报街道。

      5、街道对申请人租赁住房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在《合同》上盖章确认。

      6、街道对已登记备案的《合同》内容进行登记和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内容包括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租金标准、租赁期限、双方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租金拨付时间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及电子文档上传市住房保障中心。

      7、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个人租房档案情况,打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发至各街道。

      8、申请人到街道领取《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9、在10-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银行卡到银行各网点领取补贴。

      租金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补贴标准

      按《大连市困难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3】85号)相关规定,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户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有房户,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30%予以补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50%予以补贴。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有关部门研究测算确定。参照《关于发布大连市泉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大国土房屋发〔2012〕226号)文件规定,2013年中山、西岗、沙河口区市场租金水平为25元/月. m2,甘井子区市场租金水平为20元/月.m2。

      补贴面积标准按照国家及我市的公租房面积标准有关规定,暂按每户40 m2执行。补贴标准根据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的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户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有房户,每户补贴300元/月;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每户补贴240元/月。

      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每户补贴500元/月;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每户补贴400元/月。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4年3月20日

      回复部门:国土房屋局

      原帖地址:http://minyi.runsky.com/?mid=152678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