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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电池可随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2014-01-08 10:21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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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废旧电池的回收没有人管

      我父亲攒了一些废旧电池,无法处理,我今天问了甘井子环保局,接电话的人让我咨询甘井子行政大厅,我问了甘井子行政大厅的环保窗口,答复是没有管的,难道让这些有祸害的东西随便扔吗?

      回复:首先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六条明确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电池,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因此,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电池可随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回复部门:环保局

      原帖地址:http://minyi.runsky.com/?mid=135113

      [ 责任编辑:尹燕飞 ]